自产产品发福利,如何做账务处理?
LR阅读:2024-09-18 07:25:02
自产产品发福利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借:销售费用-福利费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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