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网上诉讼规则》:人民法院推动建立互联网法庭和探索区块链证书存储
近年来,人民法院推动了互联网**在技术应用、程序规则和实体审判等领域的**升级,从推动**文书**上网、同步生成电子文件、移动微法院一**、网络化等方面进行了**提升,为了建立互联网法庭和探索区块链证书存储,《人民法院网上诉讼规则》于本月生效,以进一步规范网上诉讼,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方便民众参与诉讼。
在线诉讼必须合法且自愿;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网上审判的,视为“拒绝出庭”;经法院审查,扫描证据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人民法院网上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本月起正式实施。共有39条规则,明确了网上诉讼的法律效力、基本原则和适用条件,涵盖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量刑、交付等诉讼环节。
该规则**从**解释层面形成了系统、清晰、务实、有效的网络诉讼规则体系。它是在线诉讼中集成度**、适用范围最广、法律水平**的规范性文件。它被认为是“最权威的在线诉讼规则”。
**超过3500家法院已连接到该平台,各方可以选择是否进行在线诉讼
在微信上搜索“**移动微法庭”小程序。身份认证后,进入省法院,点击“我想立案”在线立案。目前,**已有3500多家法院接入“**移动微法院”在线诉讼平台,累计访问次数超过12.65亿次,为公众提供多元化、全链、一站式的在线诉讼服务。**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说,《规定》**明确了网上诉讼可以全过程进行,也可以只在一个诉讼环节进行。
《规则》还明确了网络诉讼应遵循合法、自愿、安全、可靠的原则。“合法、自愿”原则是指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选择诉讼方式的权利。未经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同意或者主动选择,人民法院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适用网络诉讼。“安全可靠”原则是指依法维护**安全,保护**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有效保障在线诉讼数据和信息的安全。规范技术应用,严格遵守技术中立,确保技术可靠性。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法院网上立案1219.7万件,占网上立案总数的28.3%;网上调解651.3万件,诉前调解成功614.29万件;网上开庭128.8万次,平均时间42.34分钟;3383.3万次电子交付,占交付总量的37.97%。
“在组织结构、技术整合与应用、诉讼规则建设、网络**治理和基础理论研究等方面,**互联网**的发展已经从‘跟随’转向‘**’,处于**地位。”何凡,**法律**合作局副局长介绍。
除网络故障、不可抗力等原因外,未参加网上庭审为“拒绝出庭”
网店经营者王女士住在国外,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尽管法院的全过程在线诉讼模式允许她在不离家的情况下完成所有诉讼过程,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北京时间下午4点,这让她感到担忧。由于当地和**之间的时差,她需要在当地时间凌晨4点参加审判。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异步审判平台的帮助下,王女士早上醒来后打开手机“参与”在线审判,可以回答原告和法官的问题。
据了解,《规则》**肯定了“异步审判机制”,并针对当事人不能在同一时间和空间参与诉讼活动的情况提出了解决方案,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规则》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当事人在**期限内分别登录诉讼平台进行调解、交换证据、调查询问,《规则》对审判环节的非同步审判作了专门规定,作为一种特殊的审判形式,当事人有实际困难,不能同时参与网上审判,而不是正常的网上审判**法院改革办公室指导办公室副主任李启云说。
《规则》针对网络诉讼过程中的法庭秩序问题,规定了网络庭审的纪律,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在参与网络庭审时尊重**礼仪,遵守法庭纪律。其中,除网络故障、设备损坏、停电或不可抗力外,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网上审判的,视为“拒不到庭”;擅自退庭,经提示、警告不改正的,视为“中途退庭”。在网络诉讼的**实践中,“拒不到庭”、“中途退庭”的,按照相关法律和**解释的规定处理。
**法院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刘铮表示:“上述规定明确了网上庭审的秩序规则,确保了网上庭审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有助于更好地保障程序正义,坚决维护**权威。”。
李少平介绍说,《规则》强调诉讼的规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避免一些当事人滥用权利,影响诉讼过程。为确保网上诉讼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规则》明确了身份认证规则,确保了诉讼主体身份的真实性,有效防止虚假调解和虚假诉讼。
经法院审批的电子材料可以直接用于诉讼
在一起网络著作权纠纷中,原告与被告利用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市版权局共同搭建的“著作权纠纷非诉讼调解平台”进行调解解决。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将把双方之间的协议部署到区块链上。如果被告在履行期内未能履行其义务,将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自动实施。
“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自动执行本案,是区块链技术在**领域特别是执行领域的革命性创新探索,有利于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文,据介绍,自2018年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构建了“平衡链”**区块链平台,**解决电子证据存储和上行证据在线验证问题,并逐步将区块链扩展到执行、诉讼源头治理等领域。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公证机构和第三方存款平台的大力推广,区块链存款凭证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区块链纠纷也越来越多。然而,区块链证书审计一直是**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对此,《规则》**规定了区块链证书的有效范围,明确了区块链中存储的数据在连接到链后具有推定未被篡改的效力“这有利于规范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收紧区块链存单审核标准,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进一步推动区块链存单行业有序发展。”刘铮说。
针对电子材料是否可以直接用于诉讼,《规则》指出,经人民法院批准的电子材料可以直接用于诉讼。但是,为了保证电子材料形式的真实性,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在四种情况下提供原件和原件。
这意味着经人民法院审批的电子材料具有“视为原件”的效力,当事人无需再次提交实体原件,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更好地发挥了网上诉讼的作用,方便和造福于人民。
作者: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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