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4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网络阅读:2023-12-21 15:59:15
**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2024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其中,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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