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问答
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发布七项内容,一是《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二是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就《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四是17家终止审查**企业的情况,五是举行系统行政处罚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六是对欣泰电气及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七是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以上内容详见官网要闻、证监会令、证监会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新闻发布会栏目)。**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
1、问:此次《办法》修订,增加了债券投资集中度控制指标,要求公司持有一种债券规模不得超过其总规模的20%,请问此类情况占多**例,是否会对行业造成影响?
答:《办法》要求证券公司持有单一债券规模不得超过该债券总规模的20%,目前,**个别证券公司存在超比例持有单一债券的情况,相关债券规模不足全行业债券投资总规模的2%,需要进行结构调整的债券规模很小。虽然如此,为避免相关公司调整持有债券品种结构对债券市场可能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对超比例持有的债券等非权益类证券,将在《办法》正式实施后再给予半年过渡期,允许在2017年3月31日前达到监管要求。我会已要求相关证券公司在过渡期内通过合理调整持仓结构,平稳处置超比例持有的债券。
2、问:目前,深港通的**进展情况如何?
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适时启动‘深港通’”。沪港通试点已取得成功,实践证明境内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之间建立连接机制,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地共享内地与香港经济发展成果;有利于促进内地资本市场开放和改革;有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
目前,两地证券监管部门以及深交所与港交所之间,正在密切合作,推进“深港通”各项准备工作,待相关监管规则与技术准备就绪后,今年将择机开通。
(原标题:证监会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等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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