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废旧物资怎么计税
很多企业或是经营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使用各种各样的材料,并且在生产完成后可能会有材料剩余的情形,就想着将这些废旧物资卖掉。那么卖废旧物资怎么计税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卖废旧物资怎么计税
财税[2001]78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取消了免税优惠,要求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二、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的规定
(一)适用退税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适用退税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备案;
2、有固定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
3、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80%。
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二)退税比例。
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三、办理退税时需要什么材料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除按有关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外,应提交下列资料: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2、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3、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及**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有关数据及资料。为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不要求纳税人提交其与客户通过银行交易的详细记录,对于有疑问的,可到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等场所进行现场核实。
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申明。
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卖废旧物资怎么计税的信息,由上可知,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需要缴纳增值税,但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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