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消费税如何计算
消费税是我国税法规定的税种之一,是针对特定的纳税主体在特定环节所征收的一种税,税费的承担者为**消费者,珠宝作为奢侈品,法律对其税费的征收进行了详细规定。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珠宝消费税如何计算,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消费税的认定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财政收入。
二、珠宝消费税如何计算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95号)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税率为5%。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76号)、(财税[2001]177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对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现在的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和附件2);对未镶嵌的成品钻石和钻石饰品的消费税减按5%的税率征收。
三、珠宝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珠宝消费税如何计算”的法律内容,作为纳税人,不仅仅要清楚珠宝消费税的计算,还要关注珠宝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及相关的**政策。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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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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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珠宝消费税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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