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副院长王海虹:依法惩治财务造假犯罪行为

LR阅读:2024-08-21 08:22:44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虹日前在接受**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北京三中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将不断提高财务**犯罪行为的**应对能力,对财务**犯罪行为依法惩治,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新态势,护航新时代资本市场**有序运行。

  据介绍,自被确立为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以来,北京三中院共受理证券类刑事案件44件,每年新收、审结证券类刑事案件数量均呈上升趋势。

  信披违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王海虹介绍,近年来,审判基地审理的证券犯罪案件呈现一些新的特征和发展趋势。

  新型案件不断出现,案件类型集中高发与多元并发趋势并存。在审判基地审理的案件中,内幕交易犯罪案件占**证券犯罪案件的近九成,仍为证券犯罪集中高发案由;但操纵证券市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及欺诈发行证券案件数量出现上升趋势;此外,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实施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擅自发行股票等案件也相继出现,案件类型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和趋势。

  共同犯罪现象突出,部分犯罪单位化、团伙化趋势明显。在基地审理的案件中,70%以上为共同犯罪案件,多为亲属、同学、同事等熟人之间内外勾结、互借资金和账户等。在欺诈类、违背尽职义务类证券犯罪中出现了单位犯罪化趋势,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这也正在成为证券犯罪的高发领域。“如北京三中院近期通报的北京市首例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涉案公司从实际控制人到普通员工均明知公司存在重大诉讼未了结,但公司案发前近两年均未披露这一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王海虹说。

  犯罪行为多领域交织,链条化作案趋势明显。从审判基地审理的案件情况来看,证券犯罪常与职务犯罪、网络犯罪等相互交织。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人员”利用职务、信息、资金等优势实施犯罪,其中还可能隐藏受贿等职务犯罪。而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利用平台等互联网新技术犯罪又牵涉网络犯罪,这使相关犯罪行为更加隐蔽,查处难度更大。链条作案常牵连至中介组织等资本市场的“看门人”。

  积极参与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

  针对辖区财务**类证券犯罪案件数量上升这一新情况,王海虹表示,北京三中院将充分发挥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职能,依法惩治相关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助力资本市场形成防假打假合力。

  将依法惩治财务**犯罪,发挥刑事审判震慑作用。一方面,审判基地将依法对涉及财务**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等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对层级多、链条长,涉及的公司、企业人员较多的财务**案件,分层分类处理,维护经济秩序与活力。另一方面,在审理财务**案件中,**审查在手段行为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利益关联或利益输送行为,对存在相关行为的依法转递线索,贯彻全链条打击追责理念,实现“一案双查”“一案多查”。

  还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对财务**实现惩防并举。王海虹表示,审判基地将充分运用新闻通报会、公众号等机制和方式,及时通报证券犯罪惩治情况及典型案例,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针对审判实务中发现的财务**治理难点问题,及时形成调研信息、调研报告等,为防范化解财务**风险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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