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对虚拟货币的政策

网络阅读:2023-06-29 15: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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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定禁止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为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持的行为。在此,北京一中院法官提示大家勿轻信**虚拟货币交易行为,也莫以虚拟货币交易方式帮人**。

如今电信网络**集团不断更新犯罪手段,虚拟货币也逐渐贯穿于**行为始终。**集团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GOIP、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从资金通道看,传统的三方支付、对公账户**占比已减少,犯罪分子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

案例1 构建虚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电信网络**

被告人叶某某于2019年起结伙他人运营BTHOT、FIERY等虚假虚拟币交易平台。由被告人崔某某担任招商部经理,负责管理招商部员工,对外招收该交易平台的代理,由被告人梁某某担任市场部经理,负责管理公司业务员,对外招揽客户,诱使投资者入金投资,赚取客损,牟取非法利益。**近二百名被害人通过FIERY平台或BTHOT平台投资,损失约690万USDT(价值约人民币400余万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叶某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崔某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梁某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

案例2 先提供搭建、维护技术服务 后帮助转移赃款

被告人刘某明知他人利用虚假的虚拟货币APP软件实施犯罪活动,仍为对方开发“梅茨勒货币”等APP、提供服务器租用及维护APP正常运行等技术支持,收取费用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被告人邱某某受他人指使,明知系犯罪所得,仍使用他人提供的手机、支付宝账户,通过转账、购买USDT虚拟币等方式转移赃款,并收取好处费。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被告人邱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3 明知是金融**所得 还通过虚拟货币交易**

被告人孙某某、李某明知资金是金融**的犯罪所得,仍将“人头”许某洋等人的信用卡卡号提供给被告人胡某颖、李某德,被告人胡某颖、李某德再将上述卡号提供给上线,由上线将多笔资金经多个账户转账操作后转入银行卡内,分别由被告人胡某颖、李某德购买加密数字货币并提币至上线控制的账户中。

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某、胡某颖、李某、李某德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9个月、4年6个月、4年3个月、4年,并均处罚金。

新法解析

电信网络**活动从前期准备到实施再到赃款转移,都有可能涉及虚拟货币,行为人对电信网络**活动的明知程度、参与程度不同,根据行为人符合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会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

《反电信网络**法》在第四章中**对“互联网治理”内容进行了规定,对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从业行为进行规范,明确禁止了一系列对电信网络**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的行为。对于涉虚拟货币的**活动,新法从源头上禁止了虚假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搭建、维护行为。

虽然虚拟货币目前不具有传统货币的性质,但新法明确将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进而实现扼制电信网络**资金转移的目标。若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一旦行为符合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则将承担刑事责任。

法官提示

虚拟货币交易不合法 莫轻信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涉虚拟货币的电信网络**大多属于涉众型犯罪,利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无监管的现状,构建虚假交易平台,或仿冒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吸引大量被害人在虚假的交易平台投资,实施**。2021年9月15日十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当前我国没有合法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故不应轻信**涉虚拟货币交易的信息。

莫搭建维护虚假虚拟货币平台 莫帮人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搭建交易平台并进行维护的技术本身并不违法,但若用在搭建虚假虚拟货币平台方面,**触犯法律法规,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反电信网络**法》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利用提供应用程序、网站等网络技术、产品的制作、维护服务,从事涉诈支持、帮助活动进行监测识别和处置。

市面上所谓的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并不合法,正因不受我国监管、隐蔽性强,这种交易行为已开始在电信网络**犯罪转移赃款过程中发挥作用。帮助他人进行虚拟货币交易行为人对赃款的知情程度不同,会构成不同罪名:不知情赃款的具体情况,只是听从指示进行买卖虚拟货币,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明知赃款来源,并进行虚拟货币交易来**,则会构成**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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