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箭电动车有限公司召回1085辆金箭牌电动自行车
财经9月29日讯 日前,天津金箭电动车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10月7日至2020年11月15日期间制造的金箭牌TDT2928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6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车速提示音、使用说明书、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车速提示音过高将会造成噪音,影响交通参与者听觉,车速提示音过低,很难起到警示作用;车辆出厂和销售时应附有符合标准的使用说明书;车辆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短路等故障时,如果短路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会导致整车在充放电过程中无法切断回路中过大电流,从而损坏电路,甚至引发整车电路的起火、自燃等情况,存安全隐患。
自即日起,召回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制造的金箭牌TDT2259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5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整车质量、尺寸限值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整车质量过重会导致车辆运动惯性增大,影响操控和制动性能,刹车距离增加,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带来安全隐患。车辆超长、超宽,会挤占非机动车道的空间,易与其他非机动车以及行人发生擦碰。鞍座尺寸过长,便于载人载货等超载行为,存安全隐患。
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制造的金箭牌TDT2988-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55辆;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20日制造的金箭牌TDT2979-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50辆;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制造的TDT2957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50辆,共计数量为45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整车质量、过流保护功能、蓄电池防纂改、脚踏骑行能力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整车质量过重会导致车辆运动惯性增大,影响操控和制动性能,刹车距离增加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在超载或上坡时,电机运转需要更大电流,电流过大会引起电机过载,若过流保护功能失效则会因电流过大引起元件起火,存安全隐患;若蓄电池与电池组盒未合理匹配,或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则存在被改装的风险,电池电压、容量增加,超过原车设计数值,易引起线路发热过载;无脚踏骑行功能,骑行者无法使用脚踏骑行功能,增加车辆操作难度,存在安全隐患。
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5日期间制造的金箭牌TDT2943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50辆;以及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25日期间制造的金箭牌TDT2962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70辆,共计涉及数量32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蓄电池防篡改不符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存在被改装的风险,易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扩容改装,违规提高电池容量和电压,存安全隐患。
天津金箭电动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全新配件,以**安全隐患。
此外,消费者如遇消费品问题也可登录网站https://315.auto.china.com.cn/consumer-complain/list.html,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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