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集资诈骗常见行为有这些
人们常常把集资**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混在一起,集资**在客观上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在主观上,它们最核心的区别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是否有**的故意,换句话说,集资**在获得钱财的时候是否想过要归还这些钱。如果借钱的时候已经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形,根本就没有打算要按约定来还钱的就属于集资**的范畴,反之则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罪的量刑要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重得多。
所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群众擅自筹集资金并承诺高额回报的行为都属于“非法集资”。我国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五个,最常见的罪名有以下三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罪、组织、领导**活动罪。
人们常常把集资**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混在一起,集资**在客观上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在主观上,它们最核心的区别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是否有**的故意,换句话说,集资**在获得钱财的时候是否想过要归还这些钱。如果借钱的时候已经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形,根本就没有打算要按约定来还钱的就属于集资**的范畴,反之则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罪的量刑要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重得多。
什么是集资**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九十二条的规定,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立案标准
根据《集资**解释》第4条第2款的规定,使用**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认定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体包括: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募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损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
(8)其他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同时,集资**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即个人进行集资**的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进行集资**的数额在50万元以上。
注意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人们常常把集资**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混在一起,集资**在客观上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在主观上,它们最核心的区别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是否有**的故意,换句话说,集资**在获得钱财的时候是否想过要归还这些钱。如果借钱的时候已经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形,根本就没有打算要按约定来还钱的就属于集资**的范畴,反之则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罪的量刑要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重得多。
集资**的常见行为
集资**是使用**方法进行集资的,行为人通常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常见的行为有以下这些:
P2P网络借贷平台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ITFIN)服务网站。个中真假,还需要大家擦亮眼睛,拒绝以下忽悠:
1、不得承诺保本保息,借贷平台只是信息中介,不等于信用中介,所谓的保本保息是不存在的。
2、不得形成资金池,平台应把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分开管理,若让投资人把钱汇到平台的账户,或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或者平台未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那么它也属于非法集资的陷阱。
私募基金
鉴于私募基金销售需政府监管部门审批,销售公司及基金产品均需要到监管部门备案,因此打着私募基金销售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更具欺骗性,近几年此类情况愈演愈烈。
投资私募资金的门槛较高,证监会严格要求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的各项条件:单位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并且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也不能低于100万元,也就是说,市面上所有20万,50万就能投的私募基金,实为非法集资。且私募基金一般不会主动找投资人,如果高调奢华吸引力强,那必然是假的。至于如何鉴别,可以登录**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官方网站,查询私募基金公示、从业机构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是真是假,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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