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在建工程报废的会计分录?
LR阅读:2024-10-15 07:24:35
在会计处理中,当企业需要处置在建工程时,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资产处置损益(借方差额) 贷: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资产处置损益(贷方差额)
对于在建工程的停建或报废损失,企业需要依据以下资料进行确认:
1. 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的确定依据; 2. 工程项目停建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材料; 3. 对于因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工程项目停建或报废,企业需要提供专业技术鉴定意见、责任认定以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这些处理方法和依据均来源于**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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