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待认证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LR阅读:2024-10-15 11:23:45

在采购等业务中,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购进。首先,将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
其次,根据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则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接下来,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果发生退货情况,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而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则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此外,“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以及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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