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再等一年,六大银行明起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新机制

LR阅读:2024-10-31 10:21:48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今天(31日发布公告,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也意味着**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定价机制要求,即将正式落地。

  根据公告,对于以浮动利率,也就是**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人民银行**发布的**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如果所在地区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加点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另外,对于此前不少**人认为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统一为一年,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过大等情况,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还可以保持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这也意味着,如果**人认为未来**利率将下行,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如果**人认为未来**利率将上涨,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就可能会更晚一些。

  此前,**人民银行9月底发布公告,为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将从11月1日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定价机制。完善的**一个是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偏离达到**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而另一个**就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据记者了解,除了六大商业银行之外,其它商业银行近期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以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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