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商品新视角,ETH的价值会回升吗?

LR阅读:2024-10-31 23:12:21


编者按:这篇文章探讨了数字商品(如 L1 **)和类权益**之间的区别,提出了一种新的评估数字资产的框架,特别是针对 ETH 的价值,作者认为 ETH 应被视为一种主权商品,而非类权益**,因为商品无法产生现金流或股息。同时指出如何**对 ETH 资产的模糊定义,重申商品溢价的重要性,并指出了未来可能出现的价值评估错误。


以下为原文内容(为便于阅读理解,原内容有所整编):


在加密货币领域,我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系统,用于评估数字商品,如 L1 **和主权商品与治理/权益**之间的区别。这一观点对 ETH 以及各种 L2 **至关重要,或许能**** ETH 资产的模糊性。


在加密货币中,实际上只有两种类型的**:数字商品(通常是 L1 主权资产)和类权益治理**。我在之前的讨论中对此进行了更深入的阐述。


根据定义,商品无法支付「股息」或拥有「现金流」,因此,如果资产确实是一种数字商品而非治理/类权益**,我们必须摒弃这一错误的评估标准。就像一个主权**不能对以其自身货币计价的债务进行有意义的违约(只能发生通货**而非违约),数字商品实际上没有真实的发行者,它是一种稀缺的主权资产,因此如果它确实是商品,就无法有意义地提供股息或现金流。


资产本身就是产品,像 BTC 一样。劳动和其他实际产品只能产生对商品的经济需求。


以太坊(网络 链)是目前**的数字**,是一个充满全球劳动者和建设者创新的主权经济体。这种劳动以治理/类权益**的形式被**化,后者与 BTC、ETH、SOL 等类数字商品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实体向数字商品的持有者支付报酬以进行**操作的地方,无论是流动性提供奖励、DeFi 激励,还是 LSD 和 LRT,这些都可以通过经验进行衡量。


这一指标应该被定义为资产的商品溢价,而不是货币溢价、主权溢价或投机溢价,这是一个针对一类资产的合法且以基本面为**的评估术语。


在全球经济中,**人以劳动或类权益**的形式支付他人以持有某种形式的主权资产的地方,我们都可以追踪劳动对数字商品的价值流动。这种需求是支付给所有形式 ETH 持有者的全球利率,包括在流动性池、再质押、L2 及未来尚未出现的新 DeFi 创新中使用它的 ETH 持有者。


这就是对商品的全球经济需求,即商品溢价。显然,这对主权资产的价格和市值的价值积累效果远比** PE DCF 框架要大得多。这也是为什么 BTC 的市值接近 2,000 亿美元而没有** gas 消耗的原因。但在我的框架中,注意到在一类**中没有 PE DCF 溢价,因为这根本不可能。



只有类权益**才可以有现金流,我们所认为的在一类资产中的「股息/回购/燃烧」实际上只是商品溢价。同样,类权益**中也没有商品溢价。


这就引出了 1559 燃烧机制,通常被视为 ETH 的核心价值积累机制,因为它被认为是「以太坊这个企业」向 ETH 商品持有者支付股息/现金流。


但这是一个荒谬的概念,因为商品无法产生现金流。如果某家公司在一种新型工业用途中使用黄金,从而改变了黄金的分子结构,导致这种元素**退出流通,我们不会开始对黄金进行 PE 或 DCF 现金流分析,而只会认为它拥有了一种新的高需求工业用途,消耗该商品。没有人会对黄金进行 PE 或 DCF 分析。


同样,BTC 也没有人对其进行 PE 或 DCF 分析。它就像黄金,但以数字形式存在。PE DCF 溢价并不在真实或数字商品的社会可接受范围内。更进一步,1559 燃烧机制源自以太坊及其 L2 主权经济体内的用户需求。这只是对 $ETH 主权资产的另一种经济需求,是另一种工业用例。该需求是通过以太坊区块链协议本身支付的,而非通过劳动或手动发放的权益/治理**奖励。


以太坊是**个在定义自己社会身份方面面临「** Boss」挑战的项目,但 SOL 也是下一个,一旦到达这一阶段,也可能在这个步骤上挣扎,其他主权资产在成熟到这些阶段时也会面临类似的问题。


我对数字商品生命周期及其相关陷阱的看法通过一张图表得以展示。$SOL 尚未达到第二阶段,注意到在我看来 $BTC 和 $ETH 在第二阶段采取了不同的转折。



对于 $ETH 来说,现在建立这个社会契约非常重要,以便在为时已晚之前向世界展示,它不仅仅是 $BTC 拥有这种特权。实际上,这不是特权,而是商品溢价的社会契约——一个非常具体、可量化的、基于规则的系统。


注意我在论文中没有提到定义不清的「投机溢价」。这是因为我专注于对基本价值进行良好定义和可测量的框架。投机溢价只是试图量化未来基于基本面的价值系统的交易活动。投机溢价并不是像商品溢价或 PE DCF 溢价那样的基本框架。投机溢价只是市场活动,试图计算该资产在遥远未来将以何种框架进行估值。


直到现在,除了 $BTC 之外,PE DCF 是讨论数字资产的**基于基本面的框架。它被错误地应用于所有资产(除了 BTC),但应该仅用于评估代表劳动、产品和治理权利的资产,而非主权数字商品。


在本系列的下一部分,我将解释如何以及为什么某些技术步骤,例如确定的 gas **、供应的主权和共识,是确立商品溢价社会契约的必要条件。如果 $ETH 可以不小心慢慢转变为二类**,那么也有可能将二类**转变为一类**,但这是一个非常困难且敏感的过程,容易出错。


「原文链接」

标签:区块链

本文地址:https://www.bestwheel.com.cn/article/638827.html

文章标题:数字商品新视角,ETH的价值会回升吗?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