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类会计科目是不是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
LR阅读:2024-11-29 22:25:16
资产类会计科目的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计基础或应计制原则,是指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权责发生制又被称为“应收应付制”。它是根据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是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是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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