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中继续教育的标准是什么?

LR阅读:2024-12-26 07: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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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在**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定额进行扣除。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此外,对于接受技能人员职业**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按照3600元的定额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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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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