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我国已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23个自贸协定

LR阅读:2025-01-10 08: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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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日前迎来生效实施三周年。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1月9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RCEP是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经贸规模**、**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生效实施三年来,影响力持续扩大,深化了区域成员贸易投资合作,成为亚太经济一体化主渠道。

  一是RCEP机制建设不断完善。2024年中方担任RCEP非东盟方轮值主席国期间,全力推动RCEP达成新成员加入程序。在各方共同努力下,RCEP支持机构也在去年正式投入运作。目前,**香港、斯里兰卡、智利已提出加入RCEP的正式申请,还有一些经济体对加入RCEP表达了浓厚兴趣,RCEP吸引力和影响力正不断提升。

  二是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RCEP进一步放宽了区域内货物、服务、投资等市场准入,域内营商环境更加优化,要素流动更加自由便利。特别是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快件6小时通关等政策有利于推动区域内贸易发展。2023年,RCEP区域贸易总额达5.6万亿美元;区域吸引绿地投资金额达2021年的2.2倍。

  三是有效巩固我国外贸基本盘。RCEP生效以来,我国与RCEP成员的货物贸易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2023年达到12.7万亿元,比2021年增长6.3%。2024年1月份至11月份已达12万亿元,同比增长4.4%。

  何亚东表示,作为RCEP**经济体,**将继续**高质量实施RCEP,为推动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区域共同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截至目前,我国已与30个**和地区签署了23个自贸协定,自贸伙伴遍及五大洲,自贸区网络不断扩展深化。自贸协定的内容和质量也在不断丰富提升,服务贸易和投资负面清单,以及标准合作、数字经济等新内容已成为我国新签署自贸协定的“标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持续高质量实施已生效自贸协定,使其更好惠及我国与自贸伙伴的民众。”何亚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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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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